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学等3个本科专业。
各专业详细介绍如下:
行政管理(含电子政务方向) (学制4年) ◆业务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管理信息系统、多媒体技术原理、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管理学、法学方面的主干课程,学习外语、计算机基础理论、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课程,从而培养既有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又能较好的运用法律和现代信息技术,依法、科学开展政务活动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行政法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市政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 ◆就业方向: 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及相关工作。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社会工作 (学制4年) ◆业务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培养学生熟悉国内外社会工作及社会政策的历史与现状,了解政府部门管理社会事务的制度、程序和运作机制,培养学生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社会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拥有全面扎实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观察、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掌握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开展社会工作所需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具备独立进行与社会工作有关的研究、调查、管理、咨询、服务与援助等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社会工作实务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能够适应市场需要,成为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的高级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具备良好的自我成长能力和健康的心灵与完善的人格。 ◆主要课程: 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概论、社区概论、青少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统计学、西方经济学、现代心理学、城市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公共政策、管理学、法学导论。 ◆就业方向: 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社会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工作,在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工作、社会咨询与援助工作,在社区、社会保障与福利机构从事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在企业单位从事社会调查与预测工作。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法 学 (学制4年) ◆业务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学生除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学事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之外,还学习掌握学院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学习和掌握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的法学知识和技能。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熟练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对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准确把握;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族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本专业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模拟审判、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就业方向: 主要从事审判、检察、律师、公安、司法行政、公正、立法、监察和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或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从事法律工作。 ◆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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